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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纠纷胜诉秘籍:从案例看企业维权与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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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803人看过
公司经营纠纷专业律师 王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32人 执业5年
律所: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1112857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6293006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本所实行团队负责制,在团队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根据业务的特点和需要,能迅速地组成一个强劲的律师团,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向客户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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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当下,企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规避侵权风险成为关键。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扎根江苏南通,凭借理工科与法学复合背景,以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知识产权与民商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执业以来,她累计办案百余件,成功办理多起典型疑难知产案件,秉持“案件无大小,唯有全力以赴”的理念,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
知产纠纷胜诉秘籍:从案例看企业维权与合规之道

商标权纠纷案:开发商成功抗辩免除赔偿

在一起商标权纠纷案中,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起诉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称其在开发项目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行为,要求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不构成侵权,原告不服上诉。

王丹律师代表被告提出核心答辩意见,指出被告作为开发商采用“包工包料”发包工程,与侵权产品无直接合同关系招标文件未唯一指定该品牌,且主观无过错,已尽审查注意义务,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条件。二审法院虽认定被告构成“销售”侵权行为,但支持合法来源抗辩,判决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拆除已交付产品。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为客户免除了赔偿请求和诉讼费用,避免了拆除损失,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了合规指引。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精准比对驳回原告诉求

南通XX公司认为海门XX某纺织品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82万元。

王丹律师代表被告答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外观设计上有明显区别,尤其是坐垫前端中部,涉案专利为梯形状拱起,被诉侵权产品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被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采纳了抗辩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原告诉求。王丹律师精准的侵权比对分析和有效的庭审应对,为客户避免了重大损失。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明确保护边界

同样是南通XX公司与海门XX某纺织品厂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后,原告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王丹律师代表被告提出不侵权、现有设计和合法来源抗辩。二审法院指出,坐垫前端中部的凸起或凹陷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王丹律师精准把握侵权比对标准,采用多维度抗辩策略,有效应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为客户避免了经济赔偿,明确了专利保护边界,降低了潜在诉讼风险

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纠纷时,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积极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日常经营中,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规管理,避免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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