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困境与介入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电信诈骗关联犯罪被调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最初以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一旦诈骗罪成立,当事人将面临远重于帮信罪的刑罚。2021年开始执业的曹頔繁接受当事人近亲属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复杂性与严峻性,立即开展全案证据审查。他多次会见当事人,仔细还原事实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
核心辩护策略确立
曹頔繁毕业于南开大学刑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参与程度三大核心点,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翻遍所有证据材料后,他发现当事人不是诈骗团伙成员,没有和上游诈骗共谋与非法占有目的,对上游诈骗犯罪并不明知,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曹頔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本质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而非诈骗实行或共犯行为,涉嫌的应当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他确立了重罪改轻罪核心辩护策略,向检察院与法院明确论证,当事人无诈骗共同故意,对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深挖从轻情节与庭审辩护
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的曹頔繁,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深挖当事人的从轻情节,指出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无再犯风险。庭审中,他就罪名定性、量刑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清晰区分诈骗罪与帮信罪的法律边界,充分阐述本案应定性为帮信罪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并阐述了对当事人宣告缓刑的理由和依据。最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综合各项从轻情节,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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