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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困境突围:律师助力工程款全额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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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465人看过
人身侵权专业律师 王彦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910086584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88290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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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屡见不鲜,许多案件即便胜诉,执行回款也困难重重。“执行不能”成为不少债权人头疼的难题。这样的社会现状下,王彦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执行困境突围:律师助力工程款全额回款

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也并不少见。王彦栋律师曾接手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

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首先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这一发现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王彦栋律师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当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他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于是,他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王彦栋律师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他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这一策略给被执行人及股东带来了巨大压力,最终迫使他们主动和解。

普通人遇到类似执行困境时,往往容易陷入误区。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既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就没有希望了,从而放弃进一步的努力。但实际上,像王彦栋律师这样,通过深入调查,挖掘背后的潜责任主体,是有可能找到解决办法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此类案件,首先应该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和证据。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信心,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王彦栋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支持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

这起案件背后,是王彦栋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把握。他没有被表面的“执行不能”所迷惑,而是通过细致的调查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难的大环境下,这起成功案例为其他债权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框架内,通过专业律师的努力,是可以实现胜诉判决落地变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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