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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划车致损九千,检察院缘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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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980人看过
交通事故诉讼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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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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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3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发生了一件看似普通却引发法律争议的事儿。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事情看似简单,可张X最终却没被起诉,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酒后划车致损九千,检察院缘何不起诉?

案件事实背景

张X和同事喝完酒回家,在小区门口被路边机动车绊倒。在酒精作用下,他用钥匙划伤了停靠在附近的14辆车。车主报案后,张X被公安机关调查。之后他和家属积极赔偿了车主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损失以及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共计48414.19元,还获得了车主们的谅解书,同时张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这起案件还是被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核心争议点

第一,张X主观上是否有破坏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

第二,张X的行为是否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第三,张X的行为是否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况?

争议点一:主观故意问题

法院查明:根据张X的讯问笔录,他是在喝完酒回家路上被车绊倒,在酒精作用的非理性状态下划伤车辆。事主报案后,看到监控视频他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并当即表示后悔,还积极赔偿损失

双方主张:辩护人主张张X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认知程度降低,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主观上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极低。而如果按常规理解,酒后划车似乎存在故意破坏财物的嫌疑。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张X在醉酒状态下,没办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并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还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以认定他主观上没有直接故意,主观恶性低。

争议点二:是否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法院查明:案发时间是夜晚,地点相对僻静和封闭,行人较少。受害车辆停放地并非规定停车位,而是占用了道路,这起事件是一次性、极其偶然的行为,张X并非多次、经常作案。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张X的行为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而从一般情况看,在公共场所划伤多辆车,可能会被认为破坏了公共秩序。

法院认定:法院考虑到案发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认为虽然张X有毁损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实际上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争议点三:是否符合情节显著轻微

法院查明:经评估,被划伤机动车损失价格总计18865元,财产损失价值较小,受损机动车仍可正常行驶,未破坏使用功能,未危害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张X及家属积极赔偿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张X一贯表现良好,无任何前科劣迹。

双方主张:辩护人认为张X的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而如果仅看划车造成损失这一行为,可能会觉得应该按犯罪处理。

法院认定:法院综合考虑张X造成的财产损失已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和矛盾已化解等情况,认定他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整体判决结果

检察院最终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喝酒要适量,酒后容易做出冲动的事儿,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不小心造成他人损失,一定要积极主动赔偿,争取获得对方的谅解。另外,遇到事儿别慌,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不懂法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案件启示与律师风采

这起案件中,检察院最终对张X不起诉,体现了法律对具体情况的综合考量,也让我们看到法律的人性化一面。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从张X的主观状态、行为后果等多方面进行辩护,最终为张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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