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被害人却索要二十万赔偿,若拿不到谅解书,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大概率无法获得缓刑。这是故意伤害案件中常见的“僵局”模样。李朝永接案后,没有执着于让被告人满足被害人的高价赔偿要求,而是把目光放在了沟通的全过程上。
李朝永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类案件就办理了403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起李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李朝永深知,许多律师会将“取得谅解书”视为争取缓刑的唯一路径,但他有着不同的思路。
在与被害人沟通的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展现出了积极赔偿的态度,然而被害人的“漫天要价”让和解陷入了困境。李朝永没有放弃,他将谅解和解沟通的全过程详细记录并主动提交至公诉机关。他精准地分析案件情况,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有效的辩护意见,指出即便没有取得谅解书,被告人积极赔偿的态度和沟通的全过程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
李朝永的这一策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公诉机关经过审查,采纳了他的意见,对被告人李某某从轻减轻量刑。最终,法院也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判处被告人缓刑。
从接案到结案,李朝永高效地推进案件进程。整个过程中,他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从与被害人的沟通协调,到向公诉机关提交证据和辩护意见,每一个环节他都处理得十分到位。李朝永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也为故意伤害案的办理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从当事人找到李朝永寻求帮助,到最终获得缓刑判决,整个过程高效且顺利。李朝永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打破了“无谅解即无缓刑”的困局,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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