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感情有时就像起伏的波浪,有甜蜜也有争吵,严重时甚至会走到离婚这一步。不过,并不是所有时候夫妻都能顺利办理离婚的。生活中,有些夫妻去申请离婚,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这让他们十分困惑。到底哪些情况会导致夫妻不可办理离婚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女方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对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性给予了特殊保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因为在这些时期,女方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需要稳定的环境来恢复和调养。比如小李和小张是夫妻,小张怀孕后,两人发生了矛盾,小李想在小张孕期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法律是不允许的。但要是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就另当别论了。
二、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
为了保障军人的婚姻权益,维护军队的稳定,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比如小王是现役军人,他的妻子想离婚,但小王不同意,且小王没有重大过错,那么妻子的离婚请求就很难得到支持。
三、未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就必须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要是双方在这些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协议,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比如小赵和小钱打算协议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一直谈不拢,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
只有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比如小孙和小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在一起生活了几年,后来两人想分开,他们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就行。
五、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
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比如小吴起诉和小郑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小吴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再次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当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上述这些不可办理离婚的情况时,可能会面临各种复杂的问题。比如后续感情是否会有转机,在等待期间如何处理财产和子女的问题等。要是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更好地应对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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