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手中虽有证券交易记录,但面对专业复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于如何计算损失、应对被告的风险扣除抗辩毫无头绪,陷入了维权困境。20XX年X月,李X来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接手此案的是自2006年执业至今的徐晓律师。徐晓律师长期专注于证券投资者保护领域,承办过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损失,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面经验极为丰富。徐晓律师深知此类案件中准确计算损失和有力应对被告抗辩是关键,他决定先全面梳理原告的证券交易记录。
徐晓律师十分熟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程序规则。在紧张的诉讼准备期内,他采取了非常规策略。按照常规代理思路,可能只是简单依据交易记录计算损失,但徐晓律师却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向法庭提交了完整且精准的损失计算明细。普通代理可能会在面对被告提出的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扣除抗辩时,无法有效应对,从而错失为当事人争取更多赔偿的机会。而徐晓律师结合同期大盘指数、板块指数走势以及被告虚假陈述与股价下跌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有力质证和辩论。
经过徐晓律师的努力,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股票7300股,买入均价5.9253元,基准价4.58元,投资差额损失为9820.69元。法院同时认为,原告买入及持有股票期间存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被告自身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等影响因素,酌情扣除原告投资损失的20%。佣金及印花税按总损失的1‰计算为19.64元。最终判决:被告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李X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7872.27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元,由原告负担47元,被告负担74元。
目前,虽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但案件尚未完全终结。若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徐晓律师为李X保留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徐晓律师告知李X,若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这一安排为李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