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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案辩护,律师助力当事人获不批捕决定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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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524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曹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11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320231164528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225570722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1. 代理各类民事、商事、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2. 独立完成案件分析与法律研究,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3. 参与重大合同的审阅与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客户利益。 4. 定期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培训,提升员工法律意识,预防法律纠纷。 5. 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获得客户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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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批捕。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围绕逮捕条件向检察机关提出专业意见,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被取保候审。
诈骗罪案辩护,律师助力当事人获不批捕决定重获自由

诈骗罪案中,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此时,已承办过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的曹方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本案。

曹方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执业以来办理过诸多刑事案件的曹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获取一手信息至关重要。他全面了解案件经过及侦查机关掌握的核心情况,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细节。结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曹方律师重点围绕本案是否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展开分析。

随后,曹方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一定经验的他,明确论证本案现有证据尚未达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逮捕标准,指出部分关键事实仍需进一步侦查核实。他还阐述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稳定的社会关系与取保候审条件,不存在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串供的风险。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及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充分说明对当事人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阶段,曹方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他向检察官清晰传递辩护观点,强调自己在类似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说明现有证据的不足以及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检察官初步表示需要进一步考虑,曹方律师便补充理由,提及自己曾办理过的类似案件中,通过进一步侦查最终查明当事人无罪的情况,强调本案也需要给侦查留出更充分的时间。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曹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据此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重获人身自由,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有利基础。曹方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审查批捕这一关键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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