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WJD和XX、TXX、SJP、WXQ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XX、TXX向WJD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JD心想,有合同还有担保人,这钱借出去问题不大。于是,他按照约定把钱放了出去。
然而到了还款日期,XX、TXX却没有还钱。WJD有点慌了,自己催了几次,对方都没反应。他自己尝试解决,可根本没用,心里越来越焦虑,反复想不通对方怎么能这样。
后来,经人介绍,WJD找到了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王策律师。王策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很有经验。
王策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合同里对于利息和担保责任的条款很清晰。这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细节。
围绕这个细节,王策律师指导WJD固定证据,比如找出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自己已经依约放款。同时,准备好合同等相关材料,为仲裁做准备。
仲裁开庭时,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王策律师在庭上指出,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都成立,WJD已经履行了放款义务,被申请人到期未还构成违约。
最终,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听到这个结果,WJD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条款。第二,放款后要保留好转账记录等证据。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签订合同要规范,保留证据很重要。在这个案子里,王策律师抓住合同条款清晰这个关键点,为WJD赢得了仲裁胜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