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和家属遭遇医疗损害时,常常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姚凤东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复杂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患者B的经历令人揪心。2021年12月24日,患者B因腹胀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肝大、腹腔积液,随后于12月29日至2022年1月8日到哈尔滨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诊断为肝损伤,出院时却被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门静脉海绵样变等。出院后,患者辗转多地求治,终因病情严重无法进行肝移植,于2022年1月13日家中死亡。
患方认为院方诊疗过程中存诸多过错,如未及时排查肝炎病毒、未及时进行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导致延误发现门静脉海绵样变、未采用人工肝或肝移植等治疗措施,而且病历记载前后矛盾,还涉嫌伪造医患沟通记录。与院方协商赔偿无果后,患方委托姚凤东律师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存诸多难点。患者未进行尸检,且曾多家医院就诊,这使得证明院方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异常困难。此外,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等问题,都是争议的焦点。院方主张患者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有农田出租就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还认为精神抚慰金应按责任比例折减。
面对这些难题,姚凤东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全面梳理了患者跨省就诊的证据,将各阶段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进行系统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院方延误治疗导致患者病情恶化,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律师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上,针对院方“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的抗辩,姚律师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患者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二审阶段,院方上诉请求改判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按50%比例计算精神抚慰金,姚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全额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总额达1041919.5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二审法院驳回院方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中,患方患者未行尸检、多家医院就诊的复杂情况下,仍成功获得了高额赔偿。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医疗损害纠纷,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清单等。最重要的是,要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准确分析案件,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强大的医院方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为患者和家属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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