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因为业务需求,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获取了XXX余条,筛选后还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他只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没促成实际业务,也没从中获利,后来还把留存信息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他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这些行为。
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他提起公诉。本来按照规定,如果是合法使用这些信息,要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但当事人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这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只能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来。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这个标准,构成了犯罪。
在这个案子里,赵骄虎律师前期努力争取不起诉,可因为涉案信息数量太多,没获得支持。后期辩护时,他重点关注当事人“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让当事人避免了实刑。
另一个案子的当事人甲X,在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在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时,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当他行驶到镇江市XX区某路段的一个路口附近,发现前方有酒驾检查点,就倒车逃跑,还把车横向停在机动车道后下车逃到人行道,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他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
2025年9月24日,甲X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甲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而且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这些意见有效推动法院对甲X从轻、从宽处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确保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第二,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在这两个案子里,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抓住了案件中的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不愧是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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