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损害是什么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一般属于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原则上需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此外,在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二、医疗损害是否按损害额全额赔偿
医疗损害并非一定按损害额全额赔偿。司法实践中,需先确定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依据《民法典》,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担责。
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会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等。若为完全责任,理论上可能全额赔偿;但若是其他责任程度,会按相应比例承担赔偿份额,如主要责任可能承担60%-90%,次要责任可能承担20%-40%等。所以,医疗损害赔偿一般依责任程度按比例计算,而非直接按损害额全额赔付。
三、医疗损害是不是过错责任
1.医疗损害通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诊疗中患者受损,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医疗机构担责。患者要证明医疗机构及人员有过错,且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2.特定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违规、隐匿或拒提供病历、篡改销毁病历等情况,可推定其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自证无错。
当探讨医疗损害是什么责任时,除了明确其自身的责任属性,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损害发生后,患者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这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多项内容。另外,医疗损害责任中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不同情况有着不同的举证要求。医疗损害责任的判定和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实际情况。如果您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判定、赔偿计算以及举证等方面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