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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辩护,让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刑期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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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077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贾琦律师 已认证
评分:4.6 服务:469人 执业9年
律所: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71071976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785577258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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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至2018年,一场围绕“中国新歌声”系列明星演唱会的投资骗局悄然上演。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周X等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周X等人以举办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周X被指控在2017年4月底,冒充“中国新歌声”项目执行总监,以举办“中国新歌声-浦江演唱会”为名,与贾X、余X、洪X签订合同,骗取投资款161万元,后虽陆续归还145万元,但仍涉嫌参与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涉案数额巨大。
专业辩护,让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刑期大幅降低

在周X及其家属焦头烂额之际,他们找到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的贾琦律师。贾琦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大量相关案件。

贾琦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对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经过严谨的研究,他发现了几个关键要点: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宣传,但项目本身曾进行过初步接洽和筹划,并非完全虚构,这说明周X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明确故意;案发前,周X已主动向被害人归还了绝大部分款项,其行为更接近于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周X在其他被指控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均有限,与其他主犯存在明显区别。

基于这些分析,贾琦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本案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被告人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其情节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重点围绕犯罪主观故意、行为性质以及退赔情节展开论证。

最终,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认定周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在量刑关键点上,采纳了贾琦律师关于“用后合同款项偿还前合同债务”情节的定性意见,认定周X在案发前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其诈骗数额应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周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被告人周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从这个案件中,咱们普通人能得到一些启示。一是在涉及投资等经济活动时,要保持谨慎,仔细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二是如果不幸卷入法律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贾琦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了上千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合同诈骗案时,精准地识别出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紧扣关键要件进行有力辩护。正是这种专业和专注,让他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降低刑期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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