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常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件中,被告人XX因未婚先孕生子,担心被家人发现,将新生男婴从窗户抛至河中致其溺水死亡。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情节较轻。由于被告人XX是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尹涛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本案不公开审理。
尹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6年起在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在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已成功办理数百件;在刑事领域,承办案件逾百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方面,占比约20%,还熟悉环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尹涛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迅速全面查阅案卷材料,详细核实被告人年龄、犯罪动机、到案经过、悔罪态度等关键事实。他发现被告人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存在特殊家庭与心理状态等情节。尹涛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凭借以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在庭审中重点围绕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小、适合社区矫正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观点,依法维护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与量刑权益。
被告人XX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尹涛律师的辩护能否让法院采纳其观点,成为本案的关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其犯罪时年龄较小,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一结果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既惩处了犯罪,也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尹涛律师精准把握自首、认罪认罚、情节较轻等核心辩护要点,成功为未成年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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