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的一天,明月律师的办公室里,纸张的沙沙声不时响起。一位神情焦虑的女子Q走进来,向明月讲述了自己疑似被前男友N强奸的遭遇。此前,Q两次报警都未能立案,这让她倍感绝望。
明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后又取得在职研究生学位,自2013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担任着赤峰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面对Q的困境,她迅速展开工作。
公安机关初期不予立案,主要是受“前情侣纠纷”固有观念影响。明月首先要做的就是剥离这层干扰。她仔细研究证据,找到8月19日Q与N明确的微信分手对话,以及N将婚房挂网出租的行为,以此证明案发时双方仅为普通朋友关系,否定了基于亲密关系推定“默示同意”的基础。同时,店内监控录下的Q在醉酒状态下清晰说出“别动我”等言语,成为其明确意志表示的有力证据。
接着,明月围绕“醉酒”状态构建多层论证。监控视频中Q身体摇晃、呕吐等表现,结合其自述饮用9瓶啤酒的事实,证明其达到重度醉酒、丧失认知与反抗能力的状态,法律推定其不具有性同意能力。N作为共同饮酒者,明知Q的醉酒状态仍实施性行为,主观上具有利用该状态的故意。此外,医院的医嘱显示Q在案发前不久因流产手术发现附件囊肿,医生告诫“2~3个月内禁止性生活”,这从医学角度佐证了发生性关系违背Q的真实意愿。
在程序策略上,明月坚持“逐级推进、不弃程序”的原则。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她没有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是先启动复议程序。她认为不放弃任何一个法定程序机会,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可能性的救济路径。草拟复议申请时,她按照“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两大部分展开,用时间轴和证据组呈现完整故事线,紧扣核心法理结合证据进行论证。同时,她巧妙地突出此前办案民警将Q劝返,变相控告违反“三个当场制度”。
最终,在明月的努力下,2025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正式对N某某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明月的执业理念是“精益求精,铸造经典”,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和耐心循阶而上,用足、用好每一道法定程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体现了法理与人情的深度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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