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杨XX的案子。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位,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杨XX是否构成自首和立功。如果能认定自首和立功,那量刑会大大减轻。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盲目认罪,忽略了这些关键的法律点。
这时,陈晓伟律师登场了。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就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掌握了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他和杨XX沟通后,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这个案子里,陈晓伟律师关键的一步就是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寻找对杨XX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他通过会见杨XX和阅卷,发现了杨XX可能构成自首和立功的关键点。虽然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考虑到他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还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个案子启示我们,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仔细分析案件,争取最大的权益。
再看看行XX的案子。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去看守所会见行XX,重点了解他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是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者量刑差别很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律师认为对行XX不利,于是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行XX受雇于他人,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但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作为公司CEO,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虽然他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涉及经济犯罪时,法律认定非常严格,一定要合法经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最后说说张X酒后划车的案子。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让张X家属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和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后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问题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第二,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在量刑时会有很大帮助;第三,要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在这三起案子里,陈晓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仔细分析案件细节,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在杨XX案中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在行XX案中尽力为当事人减轻罪责,在张X案中成功让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陈晓伟律师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多年,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刑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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