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便是宋代军,她是北京市信之源(唐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唐山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交通物流与互联网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10年专职执业经验的她,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4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此次案件中,原告与被告A公司达成口头小麦买卖合同,供货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经对账确认尚欠199756元并出具欠条。被告A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甲某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委托宋代军律师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宋代军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多年的深耕经验,迅速梳理双方口头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她指导原告收集微信聊天记录、供货凭证、欠条、企业信息查询表、个人转账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控,正是她作为唐山市优秀青年律师在长期实践中淬炼出的能力。
案件开庭时,二被告未到庭应诉,放弃抗辩权利。宋代军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提交核心证据。她详细论证被告A公司的违约行为及应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充分举证证明甲某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其个人账户用于公司货款支付,财产与公司混同,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依据。
最终,在宋代军律师的专业代理与充分举证下,法院依法认定原告与被告A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A公司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判决其给付原告小麦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认定甲某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判决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宋代军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更凸显了她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证据链的严格把控。在一人公司债务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她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她始终秉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每一个律师的责任和使命,将每一个案件都做成为精品”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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