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百余件。在一起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案件中,第三人刘X在公司库房搬运货物时摔伤右脚踝,但意某公司否认其为工伤。刘X受伤后通过微信告知丈夫、发送受伤照片并与同事沟通伤情,次日就医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意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及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周赫律师协助被告某区人社局固定关键证据链,强调微信记录等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准确运用举证责任规则,指出用人单位否定工伤应承担举证责任;全面论证行政复议程序合法性;有效应对原告关于“病历矛盾”的攻击。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此案例提示,在工伤认定纠纷中,间接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企业不能仅凭对病历等的片面解读就否定工伤事实。
另一起行政诉讼拆迁财物纠纷案件中,原告王X称拆迁过程中1000余件高档衬衣被拆迁实施单位强行搬走并遗失,向公安机关报案。某派出所认定该事项属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某区政府复议维持该决定。王X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周赫律师协助法庭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明确该行为系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行为,非刑事犯罪;援引法定程序规则,证明公安机关程序合法;强调原告应通过正确救济途径解决争议;积极应诉维护复议决定稳定性。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表明在拆迁财物纠纷中,准确区分法律关系性质和遵循法定程序是关键,当事人不应试图通过不当途径解决纠纷。
还有一起涉嫌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被不起诉人马X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周赫律师提出马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涉案项目无实际经济损失、马X系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律师准确把握自首情节,强调无实际损害后果,推进认罪认罚程序,精准援引法律条文。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例说明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挖掘自首情节、强调无损害后果和善用认罪认罚制度,有可能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
在处理行政和刑事相关纠纷时,建议当事人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程序规则,合理运用法律制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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