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夫妻闹离婚的情况可不少见。有些夫妻一气之下就去申请了离婚,可过了几天又后悔了。特别是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不少人就想知道,在冷静期内要是不想离了,能不能单方撤回离婚申请呢?这确实是个让很多人纠结的问题,毕竟婚姻不是小事,冲动之下做的决定可能之后就会反悔。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去撤回申请。
二、单方撤回申请的具体流程
首先,要确定撤回的时间,必须在冷静期内。然后,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是证明你申请过离婚的重要凭证。接着,到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只要材料真实无误,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像小赵和小孙申请离婚后,小赵在冷静期内想撤回,他准备好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书,经过核实后就顺利撤回了申请。
三、撤回申请的法律后果
一旦单方成功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申请不再具有效力,双方还是合法的夫妻。比如小王和小周在冷静期内,小王撤回了申请,那么他们的婚姻就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
四、撤回申请后的再申请问题
如果之后双方又想离婚了,还是可以再次申请离婚登记的。不过,依然要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比如小陈和小吴撤回申请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决定离婚,他们就需要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次开始冷静期等流程。
离婚冷静期内单方撤回申请虽然给了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反悔的机会,但之后也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双方再次产生矛盾,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会有新的争议。这时候该怎么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后续的问题,让你在婚姻问题上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