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钟XX因房屋曾被撞坏,索赔无果后拦车,与民警冲突,被控妨害公务罪。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严厉刑罚,这正是李丹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局面。李丹是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0年执业以来,已处理2000余起案件。
接受委托后,李丹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这得益于他厦门大学法学本科的教育背景,让他能精准分析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结合案件起因、被告人主观恶性等情节,他明确了辩护核心——围绕案件起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情节,争取从宽处罚。他提炼出“事出有因、初犯、法律意识淡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过激行为及时停止”等核心辩护要点。
庭审过程中,李丹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专业优势。他客观阐述被告人钟XX的犯罪事实,结合案件证据,说明被告人实施妨害公务行为是因房屋赔偿问题未解决、情绪激动所致,主观上并非故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主观恶性较小。他强调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同时,明确指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主要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自愿认罪,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此外,他补充说明被告人虽有拿斧头的过激行为,但在民众劝阻下及时停止,未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且其家庭需要照顾,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对其从轻处罚。
李丹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养成了在庭审前反复研读卷宗的习惯。他会逐字逐句分析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就像在钟XX的案件中,他通过细致核查证据,发现了案件中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情节,为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这种习惯源于他十余年的执业生涯,在众多案件中,他深刻认识到细节对于案件走向的重要性。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XX撕咬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造成民警轻微伤及恶劣社会影响,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采纳了李律师提出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认定钟XX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案件结束后,李丹还主动向钟XX及其家属解释判决的相关事项,让他们清楚后续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李丹又将投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中,继续发挥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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