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青海XX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让陕西XX公司返还股权时,陕西XX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面对标的上亿的纠纷,公司不仅面临着经济上的巨大损失风险,还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复杂的法律程序面前显得孤立无援,不知如何应对。此时,马明艳律师介入了此案。马明艳律师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确定了以证明协议合法有效为核心的维权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马明艳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马明艳律师强调,协议中并未约定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对价,即便在履行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监管资金的行为,那也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这一观点与法院坚持的合同效力与履行行为相区分的裁判思路相契合。
在证据方面,马明艳律师整理了被告通过目标公司向原告支付款项的相关记录,证明被告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时,对于股权已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这一事实,马明艳律师也进行了充分的举证,以此说明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马明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承办过大量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面对此类合同效力争议的案件时,她深知要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履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她精准地把握了法律适用,依据《民法典》进行辩护,成功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明艳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商事交易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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