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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交通事故二审,维持原判保障伤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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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182人看过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业律师 杨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69895105
案例展示:28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后从事过其他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执业后,办理过普通刑事辩护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擅长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案经验给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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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不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王X委托杨福律师代理。杨福律师在一、二审提供专业服务,经严谨分析和有力代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商业三者险赔偿比例80%,维护了王X合法权益。
代理交通事故二审,维持原判保障伤者权益

一审法院认定商业三者险赔偿比例为80%,但上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2019年开始执业的杨福律师凭借多年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积累的经验,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要点,决心在二审中维护一审判决结果。

杨福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查阅了一审的全部卷宗材料。自2019年执业以来,杨福律师承办过大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在阅卷过程中,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关键信息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制定二审代理策略做好准备。

20XX年X月X日,杨福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中关于商业三者险赔偿比例为80%的认定。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本案事故的具体情况,一审法院认定的赔偿比例合理合法。在事故中,原审被告刘X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且该过错行为与被上诉人王X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80%的赔偿比例是恰当的。

二审法院收到代理意见后,于20XX年X月X日组织了询问程序。在询问中,上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提出,一审判决认定的赔偿比例过高,应当降低。他们认为,事故责任划分并非完全由刘X承担,王X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商业三者险赔偿比例应调整为60%。杨福律师当场进行了反驳,他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指导案例,指出在类似案件中,只要侵权人存在主要过错,赔偿比例在70%-80%之间是合理的。并且,在本案中,王X的过错行为极其轻微,不应当成为降低赔偿比例的理由。

经过双方的激烈辩论,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虑,于20XX年X月X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杨福律师成功地为当事人王X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杨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展现了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他始终秉持的“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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