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烟台,唐X和李X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引发关注。原告唐X委托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处理此案。该案件于2025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李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宋晓律师所在的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有着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宋晓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6201711410975。他毕业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至今,宋晓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有深入研究,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
回到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唐X与被告李X原系同事关系。被告以家属住院治疗为由,在2021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X日间陆续向原告借款,原告累计出借220000元,2021年1X月X日被告还款10000元。2022年X月XX日,双方对账后被告出具借条,载明借款210000元,约定借款利息按银行标准执行。2022年X月X日,被告又借款20000元,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合计欠付230000元。之后被告被单位开除,还将原告拉黑,原告无法联系上被告。
宋晓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为原告收集证据。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法院开庭对证据进行审查认证。根据原告陈述和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被告欠付原告款项的事实清楚。
法院认为,借款人应按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返还的应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无约定的,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被告借款事实明确,经原告多次催要未偿还。被告借款210000元约定了利息,应X月XX日起计息;2022年X月X日借款20000元,原告于2022年X月XX日、X月X日催告还款,被告未还,应X月X日起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限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偿还原告唐X借款230000元及利息12467.73元,并XX月XX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37元,保全费1732元,由被告李X负担。
宋晓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原告唐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在执业过程中,秉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理念,还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处理过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数十起诉讼案件前期调解,在2023年1月被评为“优秀调解员”。此外,他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作为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案件团队成员及刑事辩护团队成员,处理过数十起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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