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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事故赔偿纠纷维权,律师助力原告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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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786人看过
人身侵权专业律师 吕泽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92021103741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293507060
案例展示: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专业知识基础过硬,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本人执业律所前身为忻州地区律师事务所,为忻州地区老牌大所,律所律师多为忻州师范学院教授,实习执业期间跟随多位优秀前辈律师学习,能尽可能的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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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骑行电动车被外卖骑手碰撞受伤,交警认定骑手负全责。骑手系XX公司员工,该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吕泽宇律师代理原告,固定证据、确定被告,庭审抗辩,调整诉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XX公司分别赔偿原告部分损失,驳回其他诉求,受理费按比例分担。
外卖事故赔偿纠纷维权,律师助力原告获赔

事故责任划分与损失范围的明确依赖于各项证据。2021年执业的吕泽宇律师凭借其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

吕泽宇律师接案后的首次行动便是指导原告收集证据。2021年开始执业的他,在处理各类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接手此案后,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指导原告收集并固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误工及护理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确定被告环节,吕泽宇律师与法院有了一次重要的沟通。吕泽宇律师依据事故发生时被告一正在执行外卖配送任务的事实,精准判断被告一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于立案时向法院提出将被告一的用人单位(被告二)及承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法院初步答复需进一步审查。吕泽宇律师补充理由,指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职务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对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且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最终,法院认可了吕泽宇律师的请求,将被告二和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部分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部分损失证据不足等抗辩意见。吕泽宇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他向法庭阐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的合理损失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经过激烈的庭审抗辩,吕泽宇律师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重视。

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原告当庭对诉讼请求金额进行了合理变更。吕泽宇律师协助调整了诉讼策略,他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重新梳理了诉求,确保诉求更加精准、合法,更易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山西省忻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三(某保险公司重庆XX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47306.87元;被告二(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3264.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各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分担。吕泽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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