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郭X这一角色。他是涉案人员之一,犯罪金额达600余万元。案件到了司法程序,郭X和家属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多年,经验十分丰富。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问了郭X所在公司具体业务、郭X在公司的职位、参与数额、业务宣传方式以及是否承诺返本付息等问题。通过这些询问,陈律师判断郭X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到了检察院阶段,陈律师阅卷后整体掌握了案件情况,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到了法院审判阶段,陈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争取从轻处罚。郭X和家属听从了建议,在审判结束时退赔了15万元。陈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指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还积极退赔,希望法庭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情节,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再看另一起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案子。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55亿余元。郝XX在投案之前就咨询过陈晓伟律师,陈律师认为他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他及时去公安机关投案,认定自首对量刑会有利。郝XX听从建议,在陈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
后续陈律师和郝XX交流辩护意见,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提请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郝XX系从犯等部分辩护意见,鉴于他具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郝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8万元。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一旦涉嫌犯罪,要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听取专业建议,比如及时投案争取自首情节。
第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这些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这两起非吸案件给我们普通人提了个醒,要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违法活动。在这两个案子里,陈晓伟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郭X和郝XX提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最终使他们获得从轻处罚,不愧是盈科律所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多年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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