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钱X开设赌场案中,犯罪嫌疑人钱X面临着可能被长期羁押的风险。此时,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潘鹏飞律师介入了此案。潘鹏飞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4201710288130,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
当事人在这类案件中,常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法律程序也十分陌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不清楚如何为自己争取有利的结果。潘鹏飞律师深知当事人的这些痛点,他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积极展开工作。
潘鹏飞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他仔细梳理证据链,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辩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钱X可能存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是,潘鹏飞律师迅速行动,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了钱X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理由。
潘鹏飞律师还积极与检察官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将自己的观点和依据清晰地传达给办案人员。他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在与检察官的交流中,准确地指出案件中的关键问题,有力地论证了钱X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最终,经过潘鹏飞律师的努力,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钱X取保候审,期限从20XX年X月XX日起算。
执业至今,潘鹏飞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1件。他办理过众多类似的案件,如张某某涉嫌诈骗案、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等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以及多起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案例和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案例。在这些案件中,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力争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在钱X开设赌场案中,潘鹏飞律师再次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宝贵的取保候审机会,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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