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领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各类复杂情况不断涌现。刘伟律师自执业以来,就将主要精力放工伤维权领域,为众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处理了大量工伤、工亡等疑难复杂案件。
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的案件中,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原告邓某主张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经一审、二审判决确认存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此时,原告已完成劳动关系确认,看似即将获得经济补偿。但刘伟律师敏锐地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要点,经梳理发现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原告时隔7年半才于2025年8月申请仲裁,已远超一年时效。庭审中,刘伟律师明确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认定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的经济损失。从这个案件中可以提炼出一个办案思路,即劳动争议案件中,要仔细审查仲裁时效等程序问题,利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另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刘某通过某招聘软件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UI设计。公司却辩称刘某属于与其签订合作协议的“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劳动关系。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了双方存事实劳动关系。最终,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劳动关系,刘某获得了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等共计11471.26元。这一案件再次体现了处理劳动纠纷时,收集和运用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综合来看,刘伟律师处理劳动工伤案件时,会先仔细审查案件的各项细节,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仲裁时效、证据收集等方面。对于劳动者一方,他会尽力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权益受损的证据;对于用人单位一方,他会从程序和实体等多方面寻找抗辩理由。面对复杂的劳动工伤纠纷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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