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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何时从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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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081人看过
导读: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意味着当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出现两罪竞合时,应根据具体犯罪情节,比较两罪的量刑幅度,选择处罚更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
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何时从一重罪论处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的公平公正就像天平一样,需要精准地衡量每一个案件。然而,有些司法工作人员却可能因为私利而违背法律原则,其中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就是比较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司法工作人员既犯了徇私枉法罪,又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时,该如何定罪处罚就成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从一重罪论处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分析分析。

一、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概念及表现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比如,法官甲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明明知道被告人乙是无罪的,但因为接受了丙的贿赂,就故意将乙定罪判刑,这就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像检察官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了犯罪嫌疑人戊的财物,答应为其减轻罪责,这就是典型的受贿行为。

二、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从一重罪论处。这是因为司法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属于牵连犯,即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对同一行为进行重复评价,就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

三、判断从一重罪论处的方法

要判断何时从一重罪论处,关键在于比较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量刑轻重。量刑的轻重主要根据犯罪的情节、数额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受贿罪的量刑主要依据受贿的数额和情节,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量刑就越重;徇私枉法罪则根据枉法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进行量刑。如果受贿罪的量刑比徇私枉法罪重,就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反之,则以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

四、具体案例分析

假设法官A在审理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收受了被告人B的巨额贿赂,然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B作出了轻判。经调查,A的受贿行为符合受贿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判处较重的刑罚;而其徇私枉法行为虽然也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但相对受贿罪来说,量刑可能较轻。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以受贿罪对法官A进行定罪处罚。

当司法工作人员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时,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社会影响。比如,案件的再审、国家赔偿问题,以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法律问题面前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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