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走到一起组成家庭是件不容易的事,但有时候感情走到尽头,离婚就成了无奈的选择。现在离婚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多了个离婚冷静期,这就让很多人犯迷糊,离婚时间到底咋算呢?是从冷静期开始算,还是有其他算法?这关系到很多实际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事儿的时间界定。接下来就仔细说说离婚时间到底是怎么算的。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6月1号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冷静期就是从6月1号开始算30天,在这30天内,他们俩任何一方反悔了,都能撤回离婚申请。
二、离婚时间的确定
离婚时间不是按冷静期起始算的。离婚冷静期只是一个缓冲阶段,真正的离婚时间是以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日期为准。还是拿小张和小李举例,他们6月1号开始冷静期,6月30号冷静期结束,如果他们在7月1号到7月30号之间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给他们发了离婚证,那么发离婚证的这天就是他们的离婚时间,而不是6月1号。
三、申请离婚证的流程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要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如果审查通过,就会发给离婚证。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撤回了离婚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登记申请就视为撤回。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离婚登记申请流程。比如小张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了,撤回了离婚申请,之后他们又想离婚,那就得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重新开始冷静期。
离婚确定时间后,后续还有一系列问题可能会出现,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落实,抚养费的按时支付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各种事情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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