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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小三财产一审败诉,二审律师出击追回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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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7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顾丽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5089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848230717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开始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专注于婚姻家事和法律顾问领域,至今经手的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几百余起,涉及的领域包括: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婚姻挽救、调解和谈判;离婚纠纷中离婚损害、子女抚养及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婚外情等重大过错及财产调查取证;婚姻家庭纠纷(涉外);继承纠纷(内地及涉外);共有纠纷(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等。具有非常丰富的谈判经验及技巧,擅长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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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PX发现前夫DX在婚内擅自向L某转账,诉请返还差额款项。一审败诉,律师顾丽媛分析后建议上诉。二审顾丽媛精准指出一审问题,驳斥对方抗辩。最终法院采纳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L某退还PX款项,实现二审改判。

当事人PX在离婚后发现前夫DX在婚姻存续期间,与L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向L某进行多笔转账。这些转账中有具有特殊情感意义的金额,还有备注特殊字样的款项,而自己对此毫不知情。面对这种复杂的财产纠纷,PX孤立无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顾丽媛律师接受委托,她敏锐地意识到,证明DX的赠与行为未取得PX同意,以及案涉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关键。

一审庭审中,顾丽媛律师向法院提交了DX与L某的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DX的当庭陈述等多项证据,明确主张案涉差额款项应予返还。然而,L某一方辩称存在投资关系,一审法院以PX主体身份不适格,且无法认定转账为赠与为由,驳回了PX的全部诉讼请求。顾丽媛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众多婚姻家事纠纷,对于这种情况并不陌生。她迅速对一审判决进行分析,精准锁定上诉核心要点。

二审阶段,顾丽媛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上诉意见。她针对L某一方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指出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充分证据证实,案涉转账发生在PX与DX婚姻存续期间,D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顾丽媛律师还指出,L某所称的投资款已由DX通过C某账户予以返还,且L某在统计转账金额时存在重复计算、遗漏款项的情形,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顾丽媛律师明确PX仅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

最终,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了有利于PX的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L某退还PX款项,并重新划分了诉讼费用的承担。顾丽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维护了P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为同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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