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河北邢台的崔XX遭遇了一场职场困境。他于2023年10月入职某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营销总监,约定月工资16667元。然而,公司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还让他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确认函》,20XX年X月起单方调薪、欠薪,X月又单方降薪调岗,变相辞退他。无奈之下,崔XX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和史XX律师代理此案。
证据梳理还原真相
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劳动纠纷案件处理经验。接手案件后,她立即投入到证据梳理工作中。她仔细查阅了崔XX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逐字逐句分析其中关于薪资、工作安排的对话,从中找出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以及擅自调岗的证据。同时,她还认真核对工资流水,将每一笔收入与入职约定的薪资进行对比,明确公司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对于调岗通知,她反复研究其内容和送达方式,以确定公司调岗行为的合法性。通过这些细致的工作,她全面整合了核心证据,还原了案件的真实情况。
精准适用法律规定
在证据梳理的基础上,赵瑞宁律师紧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薪资标准认定,她指出案涉《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未最终定稿、未实际履行,双方未达成薪资变更合意,委托人薪资应按入职约定执行。对于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她强调《自愿放弃社保确认函》系公司事后补签,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公司无法出示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公司的解除行为,她论证公司单方降薪调岗缺乏正当性与合理性,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
全流程代理终获胜诉
赵瑞宁律师全程统筹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在每一个环节,她都充分运用整理好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分析,稳步推进案件进程。面对公司辩称已足额发放工资、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委托人系擅自离职等不实抗辩,她用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有力驳斥。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崔XX拖欠工资23513.74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25000元,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赵瑞宁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为崔XX维护了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