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是江苏的一名工人,2020年4月27日,经人介绍到泗县某工地做内墙粉刷。他和刘X谈好,每天工资240元。当时张XX觉得,在工地干活,只要自己小心点,应该不会出啥大事,就算出了事,有老板担着,自己也不用怕。5月5日下午,意外还是发生了,张XX在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导致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受伤后的张XX,起初以为公司会顺利赔偿,心里也没太着急。
可当他伤好后找公司协商赔偿,几个被告却互相推诿。这让张XX一下子慌了神,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自己不仅受了伤,还面临着赔偿无门的困境。焦虑和绝望瞬间涌上心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走投无路的张XX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刘欢律师。刘欢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700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等。
刘欢律师在梳理案情时,发现刘X只是负责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多少、用工人数等都由别人决定。这个细节很关键,因为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若能证明刘X只是带班,他就不用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确定关键细节后,刘欢律师制定了核心诉讼策略。他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和全部案件材料,与刘X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和各被告角色,还听取了刘X的意见,最终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庭审中,刘欢律师抗辩双方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应承担责任。
庭审过程中,双方激烈交锋。张XX坚持认为四被告都应承担责任,而刘欢律师则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结果出来时,刘X原本紧张的心情一下子释然了。法院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由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张XX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个人承接工程时,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责任,避免无端担责。
第二,劳动者遇到工伤,要及时收集证据,找劳动行政部门做工伤认定。
第三,发生劳动纠纷,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这个案例警示咱们,在劳动过程中,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工方,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别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只要积极应对,问题总能解决。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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