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在2021年3月购买了案涉项目的商铺,向XX公司支付了147万购房款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却坚称他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还称XX公司涉嫌犯罪,同时以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为由,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张某某面临着拿不到商铺、办不了产权登记的难题,而且他差点就因为被告的说法,以为自己真的理亏。
在这关键时刻,张某某找到了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擅长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她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了关键要点。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这一行为很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俞雯律师抓住表见代理这个关键点展开行动。她收集了XX公司在售楼处销售的相关证据,包括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的介绍等,以此证明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XX公司的收款行为应视为被告收款。这样一来,就可以证明张某某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俞雯律师的策略很管用,因为抓住了案件的核心法律关系,为张某某赢得了有利地位。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并在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虽然驳回了张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但张某某成功拿到了商铺,解决了核心问题。这个案子启示我们,在购房等交易中,要注意保留好付款凭证等证据,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再看另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支付违约金等。俞雯律师再次发挥专业能力,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法律的准确把握,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胡X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遇到纠纷时,不要盲目冲动,可先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第三,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两个案子告诉我们,在房产及合同交易中,要时刻保持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及时求助专业人士。在这两个案子里,俞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抓住案件关键要点,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不愧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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