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借条存在瑕疵、诉讼时效超期的借贷案件,胜诉希望渺茫。然而,杨友良律师却在这样看似不利的情况下,为当事人赢得了正义。
杨友良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样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他既有严谨的法律逻辑,又具备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合同领域尤其专精。
在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原告宋XX称夏XX于2014年3月4日向其借款65000元,并出具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夏XX去世后,宋XX将其继承人徐XX、夏XX、宋XX、夏XX告上法庭。被告辩称借条存在重大瑕疵,不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且原告起诉已超三年诉讼时效。
杨友良律师接手此案后,从多个角度展开分析。首先,对于借条真实性问题,被告虽有异议,但在法院释明后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杨律师抓住这一关键细节,让法院对被告的抗辩不予采信。其次,在诉讼时效方面,杨律师指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XX中途死亡客观上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成功驳回了被告的时效抗辩。
为了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杨律师还结合原告提供的报警记录及搬迁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深知在这种复杂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案件走向,所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
最终,法院确认原告与夏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在继承夏XX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及相应利息。这场历时八年的官司,以原告的胜诉告终。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杨友良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冷静分析,找到突破点。他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众多案件中,他都能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他明白,法律不仅仅是条文的堆砌,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要以严谨的态度去对待,这或许就是他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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