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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用工、大额欠款、劳动争议,看律师如何一一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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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0 · 200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5116973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996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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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1月1日,正在工作的何大爷突然意外身亡,这一噩耗如晴天霹雳般击中了他的家属。随后,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因劳动关系争议闹上了法庭,请求确认何大爷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看似简单的工伤认定背后,实则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问题,让人没想到的是,超龄人员的用工关系认定竟如此棘手。

何大爷于2024年12月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做保洁。后来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打算接收部分保洁人员。可谁能想到,何大爷在这节骨眼上出事了。何大爷出生于1964年12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其家属认为何大爷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并非如此,于是委托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代理应诉。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仲裁、争议解决以及公司与并购等法律事务,在处理这类合同事务纠纷上很有一套。

吴静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她指出,何大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何大爷此前是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且法律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何大爷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中,吴静律师精准抓住“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核心法律要点,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无独有偶,还有一起大额玉石买卖欠款纠纷。委托人赵老板长期做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他这儿采购和田玉进行网络销售,累计拖欠货款不少。赵老板多次催要,马某某却拒不支付。无奈之下,赵老板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吴静律师梳理证据发现,欠条、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明确。她认为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按照LPR主张逾期损失也合法有据。同时,为了避免长期诉讼,她推动高效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要在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这起案件中,吴静律师将零散交易整理成完整证据链,实现了货款全额追回,还争取到逾期损失补偿,设置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为回款提供双重保障。

另外,还有一起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吴静律师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指出原告周六是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为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部分扣款无依据,应依法核算工资。

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合理工资部分,驳回了加班费53849.5元、经济补偿金40053元等高额诉求,为企业实现了重大减损。

通过这些案例,咱们能得到不少启示。第一,企业在用人时,要明确员工的主体资格,避免因超龄人员用工等问题引发纠纷。第二,在交易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欠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企业要完善内部制度,如员工手册、考勤制度等,并且做好公示和签字确认,这样在劳动争议中才能有有力的证据。

遇到法律问题别慌,只要找对专业的律师,理清法律关系,积极应对,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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