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违章驾驶,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可江苏XX建设公司也脱不了干系,他们在施工路段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没采取防护措施,这成了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面对亲人的离世,于某某一家陷入巨大悲痛。在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时,双方始终谈不拢。这时,他们想到了找律师帮忙,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刘刚律师自2012年起就开始执业,经验丰富。
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事故的来龙去脉。他发现,关键在于证明江苏XX建设公司没有尽到在施工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的义务。于是,刘刚律师多次前往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拍摄现场照片,走访周边群众,获取证人证言。他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案件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在法庭上,刘刚律师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指出江苏XX建设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他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说明江苏XX建设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他的观点清晰,论证有力,让法官和对方律师都不得不重视。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XX建设公司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需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江苏XX建设公司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该公司负担。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规定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他人受伤,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不要盲目协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子里,刘刚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准确抓住了江苏XX建设公司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这一关键要点,帮助于某某一家成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他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用专业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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