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本案当事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超速超越同向电动三轮车时,三轮车左转致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乘车人受伤及两车受损。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在无赔偿谅解情况下,当事人极可能被刑拘,后续面临刑事处罚、留案底等重大风险,且交通类刑事案件呈收紧、从严趋势。
积极辩护
曹頔繁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掌握全面情况,与办案警官沟通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使当事人避免了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他全面梳理证据,明确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有自首等从轻情节。同时,全程指导当事人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协商,推动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提交意见
曹頔繁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后,提交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阐述当事人从宽情节,论证符合免予刑罚条件,并申请召开听证会。
完美结局
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经审查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虽实施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多方面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曹頔繁律师以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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