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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未设警示标志,交通事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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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6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21037419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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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刚律师,安徽宿州本土资深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深耕法律领域13年,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帮助当事人超2万人,服务好评率100%,综合评价5.0分(超越99%同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身兼中级经济师职称与证券从业资格,任职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办理多起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始终以严谨态度、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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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砰”的一声巨响,于某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在施工路段侧翻,妻子赵X当场死亡,好好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可没想到,就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竟引出了一场法律争议:施工方未设明显警示标志,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2017年的一天,于某某驾驶着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当他来到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拖拉机逆向行驶后发生侧翻。这一翻,于某某受伤,乘坐的妻子赵X不幸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严重。交警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但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面对亲人的离世,于某某一家悲痛万分。可在和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时,双方却陷入僵局。一家人差点就打算放弃部分赔偿诉求,草草了事。毕竟他们觉得自己一方也有主要责任,维权之路可能困难重重。

走投无路之际,于某某一家打听到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在债权债务等领域经验丰富。于某某一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他。刘刚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关键在于施工方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这一点。

刘刚律师决定从法律条文入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指出施工方未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他收集了施工路段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关键的一步,让施工方的责任无可辩驳。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施工方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义务,就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刘刚律师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施工方的失职。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XX建设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于某某一家各项损失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施工方负担。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遭遇类似事故时,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第一,遇到交通事故涉及多方责任时,不要急于妥协,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

第二,注意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事故认定书等,这对维权至关重要。

第三,相信法律的公正,积极配合律师,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应有的赔偿。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意外和不公,但只要我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就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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