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李某某遭遇了一场棘手的诉讼,朋友王某某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他偿还94200元。王某某有转账凭证,这让李某某陷入了不利的局面,似乎这场官司胜诉的希望渺茫。就在他感到绝望之时,四川斌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琦律师接受委托,介入了此案。李琦律师自2025年开始执业,是四川斌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也是营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值班律师和营山县司法局援助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远超百件,在刑事辩护和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
一审出击,直击要害
李琦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审查证据。他发现王某某仅提供了转账凭证,却没有借条,也没有能证明双方存在明确借贷合意的证据。于是,他提出款项是案外人支付的工资,并非借款。一审法院认可了李琦律师的观点,依法驳回了王某某的诉求。
二审抗辩,精准发力
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李琦律师再次接受委托代理二审。他从证据规则、高度盖然性、款项用途等角度展开精准抗辩。全面梳理转账时间、双方关系、案外人劳务背景、微信使用情况等细节,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向法院清晰阐明借贷关系不成立的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琦律师的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维护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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