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就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儿,而房产分配更是其中让人焦头烂额的难题。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走向离婚时,都会为房子的事儿争得面红耳赤。毕竟房子不仅是一个居住的地方,还可能是家庭最大的一笔资产。不同的购房情况、出资情况,在离婚时房产分配的结果也大不相同。那到底离婚时房产分配该怎么算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房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了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妥妥的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啥资格来分。比如说小李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后来和妻子小张离婚,小张就没办法要求分割这套房子。但要是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了,那就相当于把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对方,离婚时对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二、婚前一方贷款购房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王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他要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一部分。
三、婚后共同购房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是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婚后一起买的房子,离婚时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可以将房子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四、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后,小赵父母出全款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登记在小赵名下,离婚时就按照出资份额来分割。
离婚房产分配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房产过户时遇到阻碍,或者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忙了。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让你在离婚房产分配这件事儿上更省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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