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不少人会选择把房子赠给孩子。这个举动看着是既温情又能解决孩子住房问题的良策。可生活里的事儿哪有那么一帆风顺,要是后来家里情况变了,或者又有其他考虑了,这已经赠给孩子的房子还能收回来吗?这是不少离婚父母心里纠结的问题。下面来好好分析分析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能不能收回。
一、赠与房子的法律性质
离婚时把房子赠给孩子,本质上这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里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行为。一般来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就跟两人说好了送你一个东西,没给之前反悔了,不想送了,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适用这个规定。比如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房子给孩子,这就带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
举个例子,老张和老李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写明把他们共有的一套房子赠给孩子小张。要是还没办房产过户手续,正常来说老张或者老李是有撤销赠与的可能性,但因为这是基于离婚协议对孩子的赠与,情况就会更复杂些。
二、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
如果离婚后赠给孩子的房子还没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房子的产权还没正式转移到孩子名下。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不过要是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备案的,或者是经过法院调解、判决的,里面明确约定了房产赠与孩子,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协议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要是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支持赠与人撤销赠与。
比如,老王和老陈离婚时协议把房子给孩子小王,没过户前老王后悔了,想把房子收回来。如果老陈和小王能证明这个赠与是为了保障孩子生活,而且老王当时是自愿的,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老王的撤销请求。
三、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
当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产权正式转移到孩子名下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收回房子了。因为此时房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孩子成为合法的产权人。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比如,小赵和小钱离婚后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小孙,小孙长大后却经常打骂小赵,严重伤害了小赵的身心健康。这种情况下,小赵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四、向法院起诉的要点
要是赠与人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房子,那么在起诉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离婚协议、房产证明、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等。在诉讼过程中,要先明确自己撤销赠与的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撑。比如以孩子不履行扶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就得拿出孩子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比如,老孙和老周离婚把房子给孩子小孙,后来老孙想收回房子,以小孙不孝顺不履行赡养义务起诉。老孙就得准备好小孙不照顾自己生活、不支付赡养费等方面的证据,如邻居证言、生活开销记录等。
离婚后把房子赠给孩子,后续可能会因为家庭情况变化、孩子行为等因素产生各种新问题,比如孩子擅自处置房子怎么办,赠与人经济困难想重新分配房产又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复杂的法律问题面前不再迷茫,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