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在国道324线2023公里300米路段,黄XX驾驶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客车,因疲劳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一头撞上了黄XX停在路边的车,导致黄XX受伤。田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XX负全责,黄XX无责。
事故发生后,黄XX当天就被送往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之后又多次转院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累计住院170天。经诊断,他患有重型颅脑损伤等多种病症,出院后还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
黄XX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到了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杰律师。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经处理过超过千件案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黄XX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但被告方却以鉴定机构无资质为由,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最终确定黄XX为六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
案件审理时,各被告纷纷提出抗辩。被告永兴XX认为黄XX违章停车,应承担次要责任,还对营养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提出异议;被告华安XX公司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还说已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完毕,不应再担责;被告黄XX、黄XX也认为黄XX应担责,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有异议。
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黄光杰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身份证、户口本、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他针对各被告的抗辩逐一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和各项损失计算标准。
最终,法院采纳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和司法鉴定意见,认定黄XX无过错,相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256510元,驳回黄XX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像病历、票据等都是重要的维权依据;二是遇到对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要配合法院进行重新鉴定,保障鉴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是委托专业律师很重要,他们能帮我们精准界定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本文案例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杰律师提供(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黄律师在处理民商经济纠纷时,总是认真负责、细心高效,从证据中为当事人寻找转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