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了,打算好聚好散去登记离婚,本以为一切顺顺当当,可到了冷静期,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了,这时候还能不能撤回离婚申请呢?这是很多正在经历离婚冷静期的人心里的疑问。毕竟离婚不是小事,在这30天的冷静期里,人很容易反复,想法也可能会变。接下来就来详细说说登记离婚后,冷静期到底能不能撤回申请这个事儿。
一、法律规定支持撤回申请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比如说,老张和老王在登记离婚后第10天,老张后悔了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去撤回申请。
二、撤回申请的具体流程
想撤回离婚申请,得按步骤来。首先是提出申请,要在冷静期内,带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核,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看看是否符合撤回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整个过程并不复杂,但一定要注意在冷静期内完成。
三、撤回申请的影响
一旦撤回离婚申请,这次离婚登记流程就终止了。如果之后两人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的流程,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比如老李和小李在冷静期撤回了申请,过了一段时间又想离,那就得重新去登记,重新开始冷静期。这也提醒大家,在冷静期内做决定要慎重,不能太随意。
四、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的应对
要是一方撤回申请,另一方还想离婚,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了,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还要写好起诉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撤回申请的事儿处理完了,后续可能还会有新的状况。比如撤回申请后两人关系并没有改善,又想离婚该怎么办;或者一方在撤回申请后又反悔,再次要求离婚又该走什么程序。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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