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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辩无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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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2 · 1440人看过
刑事诉讼专业律师 王伟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71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181004104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50841903
案例展示:24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王伟栋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及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王伟栋律师秉着高度责任感,善于将法律理论与诉讼程序技巧相结合,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对待当事人真诚且富有耐心,认真负责、逻辑严密,承诺在法律范畴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委托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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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厦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因朋友用其提供的身份证进行诈骗活动,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经两次补充侦查,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巧辩无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

一、执业经验与实力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于福建厦门核心地区的湖里区、思明区。执业期间,他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始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深耕于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等领域。

二、案件情况概述

被告人与胡X是朋友关系,胡X为被告人介绍工作后,编造理由让被告人提供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及开设公账。然而,胡X却用该公司从事诈骗活动,导致被告人被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侦查

三、专业法律解读

王伟栋律师指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入罪标准尚不明确。一般来说,构成本罪应在客观上实施买卖证件行为,主观存在买卖证件的故意,若客观上只存在提供证件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同时,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前提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标准,如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不构成犯罪。

四、严谨办案思路

律师接受委托时已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发现现有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随后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详述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并提出如暂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则应对案件的起因、经过以及胡X陈述不实进行补充侦查。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律师根据补充的证据材料再次递交法律意见书(补充)。最终,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存在提供营业执照的行为,但是无法证明被告人存在买卖行为,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合理律师建议

在委托前,被告人此前心里预期为缓刑,但律师告知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一旦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必然对被告人的政审以及人身自由和社会评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如确实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则定要争取不起诉决定。律师建议如有条件,涉嫌刑事案件应早日委托律师介入,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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