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法院判决被诉方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被诉方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2 · 1109人看过
个人债务专业律师 李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4.9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920191009555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69749396
案例展示: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法院本科院校,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较长,能够用法律思维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实用性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事经济案件和刑事案件,培养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诸多业务中,尤擅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在承办案件或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秉承努力运用法律、智慧、勇气、谋
更多>
导读:本文围绕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代理的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展开。经审理,法院采纳李律师代理意见,多起案件的委托人获法院支持,被诉方需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障了委托人合法权益。这些成果得益于李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积累的丰富经验。
法院判决被诉方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一、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在委托人诉被诉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俊律师提交的证据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自2019年执业以来,李俊律师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此案中,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核实借条等证据,协助委托人补充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诉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45,000元,并承担自2023年1月2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诉方负担。

二、确认合法借贷关系,支持委托人诉求

在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李俊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着深入研究。针对被告的抗辩,李律师团队补充收集证据,包括原始借条、还款收条及视频资料等。庭审中,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并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最终,判决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委托人偿还借款本金129000元及截至2025年4月9日的欠付利息47462元(合计176462元),并支付以129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445元,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1803元。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充分支持。

三、判定存在借贷关系,为委托人追回本息

在赵XX与三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赵XX与庆X、振X之间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李俊律师自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接受委托后,李律师团队与委托人沟通,梳理关键信息,收集整理证据,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庭审中,明确指出赵XX与杨X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庆X、振X承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最终判决庆X、振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赵XX借款本金43万元及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25日起;以1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4日起,均按年利率12%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747元,由庆X、振X负担。驳回赵XX对杨X的其他诉讼请求,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借款本息。

四、认定借贷关系有效,继承人获债权支持

在李X诉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李XX与二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李X作为合法继承人有权主张债权。李俊律师自2019年执业后,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有独特的方法。接受委托后,李律师梳理案件核心事实,收集关键证据,应对诉讼时效争议。庭审中,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力反驳二被告的抗辩理由。最终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李X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截至2025年3月22日的欠付利息204000元,合计504000元,并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自2025年3月2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