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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购房是否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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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2 · 1565人看过
导读:结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夫妻有财产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结婚后购房是否属共同财产

结婚是人生大事,婚后的财产问题也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夫妻在婚后都会考虑购买房产,可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这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不同的购房情况,会有不同的法律认定结果,要是没搞清楚,日后可能会引发不少麻烦。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婚后购房的那些事儿。

一、一般情况下属共同财产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比如小王和小李结婚后,两人一起努力工作赚钱,用攒下的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妥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日后两人离婚,这套房子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情况就有点复杂了。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后,拿出毕生积蓄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但要是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

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后,小赵的父母出资60万,小孙的父母出资40万,一起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子小赵和小孙就按照6:4的比例按份共有。

四、特殊约定的情况

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来确定婚后购买的房子的归属。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子归一方所有,那这套房子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但这种约定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双方签字确认,不然可能会产生争议。

结婚后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最好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房子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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