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疫情还很严峻,口罩成了紧俏物资。被告人刘X就打起了歪主意,他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通过中间人王X,刘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周X信以为真,支付了279,500元货款。为了获取周X的信任,刘X伪造了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还把钱转入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
然而,刘X拿到钱后,仅向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了60,300元,其余款项都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谢X在明知所收资金“违法”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协助转移资金,还从中分得44,000余元。后来,因为没有实际发货,周X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便失联了。
案发后,刘X和谢X先后主动投案,他们的家属也积极退赔了全部损失,周X出具了谅解书。但公诉机关还是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于“数额巨大”。
这时,刘映辉律师介入了此案。刘映辉律师和团队采取了一系列辩护策略。首先是精准定性辩护,刘X的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然法院未采纳,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接着,强化从宽情节,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
在争取缓刑适用方面,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刘X辩护人主张“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辩护人强调“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不过后来谢X辩护人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被法院驳回。此外,谢X辩护人还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虽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同时,刘映辉律师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量刑从宽奠定事实基础,还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数额巨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从重,但鉴于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
记住这几点:第一,遇到类似诈骗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第二,若涉及案件,主动投案、积极退赔、取得谅解等行为可能会对量刑有帮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违法犯罪终究会受到法律制裁,但积极面对、配合处理也能争取从轻判决。本文案例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刘映辉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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