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起在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在刑事辩护尤其是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她经办的跨区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便是其专业能力的一次有力体现。
案件背景
本案由安徽省XX县人民法院以(20XX)皖XXX刑初X号刑事判决书审结。被告人HX是株洲卫浴经营者,明知涉案商品系假冒“XX”注册商标,仍从上游Y某处购买假冒卫浴产品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XXX元,非法获利XX余元,属“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HX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如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适用缓刑。为避免实刑,HX委托张双意律师开展全流程刑事辩护。
辩护策略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知识产权犯罪量刑规则,围绕轻刑、缓刑构建务实辩护方案。首先,她指导H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尊重案件事实与罪名定性,固定法定从宽情节。其次,协助H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XX元,彰显悔罪态度。再者,主动对接XX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最大限度修复法益、降低社会危害性。最后,在庭审中重点阐述HX系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取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且无再犯风险,请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并依法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被告人H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X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罚金已全部缴纳,HX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经营。本案在涉案金额较高、情节较重的情况下,成功实现缓刑,成为涉知识产权犯罪轻判典范。
律师价值体现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她紧扣罪名构成与量刑节点,将退赃、赔偿、谅解三大核心从轻情节落实到位,为缓刑奠定关键基础。同时,兼顾刑事惩戒与市场主体保护,在打击侵权的同时,尽力维护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以专业沟通促成控、辩、审三方共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最终获得法院全额采纳。此外,该案为跨省份办案,张双意律师高效协调异地司法程序,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守住自由。该案不仅维护了HX的合法权益,更为湖南商户在外地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辩护范本,彰显了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营、化解刑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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