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本是同林鸟,可涉及到债务问题时,就很容易产生纠纷。现实生活中,两口子因为债务划分闹上法院的情况并不少见。有些时候,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钱,债主找上门来,另一方却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那到底这笔债该不该双方一起还呢?法院在处理夫妻债务划分的时候,又有怎样的规定呢?这是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的问题,下面就来仔细说一说。
一、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定
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一起还,这都算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日常的买菜做饭、孩子上学费用、家里的水电费等开销产生的债务,都在此列。比如说,老婆去商场买菜赊账,这债务就算夫妻共同的。
二、个人债务的情形
虽然结婚了,但并不是一方所有债务都要双方一起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瞒着另一方去投资做生意亏了钱欠的债,而且这个生意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就不用一起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老公背着老婆投资开了个小店,没和老婆商量,也没把赚的钱用于家里,那这个投资产生的债务就可能算他个人的。
三、举证责任的分配
在夫妻债务纠纷中,举证责任很关键。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他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要是夫妻一方认为某笔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那也需要提供相应证据。例如,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还钱,就得证明这笔借款夫妻双方都知道或者用于家庭了;而妻子觉得丈夫私自借的钱和自己无关,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没用到家里。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离婚时有十万的共同债务,而共同财产只有五万,剩下的五万就需要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做出合理的判决。
夫妻债务划分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会面临执行的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判决偿还债务,另一方该怎么维权?又或者在偿还债务过程中,发现还有其他隐藏的债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很复杂,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麻烦。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助理清后续流程,维护合法权益。有专业人士的帮忙,能让大家在夫妻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安心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