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温志晶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她服务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就职于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本科的教育背景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她秉持“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同时,她还担任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在行业内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擅长专业领域
温志晶律师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精于人身损伤案件。在人身损伤案件中,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且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同时,她在企业合规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无论是处理人身损伤案件中的赔偿问题,还是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典型案件详情
在王建与锡林浩特金牌科技有限公司等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2024年9月,原告王建经许可进入XX公司园区作业时被该公司饲养的犬只咬伤,诊断为多处开放伤、神经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原告就25万余元赔偿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温志晶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金牌公司辩称原告存在私自靠近、挑逗犬只的重大过失,柏颇公司主张其非犬只饲养管理人不应担责。
案件处理结果
温志晶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仔细梳理诊疗、园区管理等证据,并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与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在庭审中,她有力地论证了金牌公司未尽管理义务,原告无过错。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812.29元,驳回原告对柏颇公司的诉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金牌公司作为饲养人未充分约束犬只,又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柏颇公司非饲养、管理人,无过错不担责。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合法,法院据此核定了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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